
违法「佔中」案昨日判刑,9被告中,戴耀廷、陈健民、朱耀明被判入狱16个月,而除陈淑庄因病判刑押后,其余人分别判决入狱8个月及判社会服务令不等,当中有4人须即时坐监。违法「佔中」搞手得到法律制裁,彰显了法治尊严,亦向社会发出明确信息,违法必付代价,没有任何人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也没有任何违法者可以凭藉任何理由逃避法律制裁,香港绝不能容忍威胁法治及社会安宁的暴力行为。判刑对所谓「违法达义」的歪论予以痛击,对受到蒙蔽,一心「勇武」的激进暴力分子来说,是一记当头棒喝,违法就是违法,何来「达义」?社会各界特别是涉世未深的青年人要引以为戒,切莫轻易被人煽惑,走上违法道路而不自知,以免断送前程,悔之晚矣。
长达79日的违法「佔中」暴力频生,严重损害本港经济,影响市民生活生计,造成社会撕裂,罪魁祸首正是一众「佔中」搞手。而佔领行动对港遗祸,是灌输了「不守法不等于不尊重法治」的歪理,一些人公然蔑视法律,不但拒绝承认其违法行为有错,更视之为「光荣自豪」,导致他们在集会、游行或示威时随意作出破坏公共秩序及公众安宁的行为,「鸠呜」滋扰、「旺角暴乱」、「港独」滋生等事件出现,都与违法「佔中」鼓吹「公民抗命」有关,祸港之深可见一斑。
一众「佔中」搞手违法事实清楚,罪责无可逃避;其面对铁窗生涯,纯属咎由自取,也是罪有应得,正如法官裁决时指出,案件引起的行车道被阻塞的数目、参与佔领人数,和佔领的持续时间等,比过往涉及公众妨扰的案例严重,理应判监。弔诡的是,事到如今,「佔中」搞手仍然不反思、不反醒、无悔意、不认错,坚持他们所谓的「违法达义」,还大言不惭地声称以「入狱为荣」,一副「无畏无惧」的样子;但与此同时,却又千方百计地拖延受审,在公众面前哭哭啼啼,扮出「含冤受屈」的姿态,诬衊为「政治报复」,并以各种理由向法官求情,博取同情,以求逃过法律的惩处。其敢做不敢当,真是何其虚伪!
这种「又要威又要戴头盔」的样子,正正暴露了「佔中」搞手们的真面目。某些别有用心的势力企图给他们戴上政治光环,美化暴力行为,帮助捞取政治资本,戴耀廷等人也早已安排好后路,自吹自擂,藉以打响名堂,实现「名成利就」。然而再漂亮的政治口号,也掩饰不了违法暴力的本质,对于「违法达义」下的其他牺牲者,「佔中」搞手不会内疚,不会道歉,有的是的冷血,哪管那些默默无闻的跟随者,因为相信「暴乱有理」而走上违法道路,身陷囹圄,前程尽毁,给亲人带来巨大伤害!市民一定要擦亮眼睛,看清这些「佔中」搞手居心叵测,吃「人血馒头」的本质。
「佔中」搞手被判刑,是一次法治教育,违法就要找数,守法才符公义,任何人无论抱任何理由,若是以身试法,最终要付上沉重的法律代价。社会各界都要引以为戒,做任何事情时,务必在法治前提下进行,切勿被居心不良的不法分子利用,走上违法道路。
今日时报评论员 周武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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