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华人革新协会副会长文满林
下届特首选举定于3月26日举行。中央提出参选特首必须符合四个条件,即「爱国爱港、中央信任、有管治能力及港人拥护」。四个条件成为近日城中热议,无论报刊、电子传媒以及公众场所、酒楼食肆,日日都听到见到有关「四个条件」的议论和解读。「四个条件」究竟哪个首要,哪个次要,哪个不必要?市民往往为此争到脸红耳热,口沫横飞。可用一句口头禅形容: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对此,莫说坊间的平民百姓如此,时评家和政治人物又何尝不是!
中央信任最重要
中央提出参选特首的「四个条件」,虽然每个条件都重要,缺一不可。然而有论者认为,首要是得到中央信任,次之是有管治能力,再次是爱国爱港,最后是港人拥护。也有论者认为,若首要是得到港人拥护,并以「高民望」作为指标,就算当选特首,都很难管治好香港,会受到排挤及反对,社会依旧出现乱象云云。
个人对「高民望」作为参选特首头等条件不敢苟同。笔者认为参选特首,第一是得到中央信任,依次是有管治能力,爱国爱港,最后是得到港人拥护。
参选特首首要得到中央信任,其实根本不必多说。若一个不受中央信任的参选者「意外」当选特首,却得不到中央任命,就会产生宪制危机,后果严重。
在此值得一提的是「有管治能力」这个条件作为第二位。所说的管治能力,应该包含很多方面,如熟悉政府内部运作;带领十多二十万公务员工作的经验;有应变应急才能和胆识;有勇有谋有智慧,有承担、有立场、有原则等等。只有拥有多方面的管治元素,才能有效管治好特区政府,带领好整个政府运作,创造一个政通人和的局面,发展经济,创造就业,改善民生。特首管治能力的强与弱,比所谓「高民望」何止重要十倍百倍。近年邻近香港的一些国家及地区以「高民望」当选的总统及「领导人」,因为管治能力不济而导致乱象频生甚至受到弹劾,「民望」比其初当选时下滑二三十个百分点,由此可见,「民望」这「玩意」并不实在,尤其是一些有政治背景组织作出的所谓「民调」更不可靠,更不可信。
港人拥护不同于制造民望
当然,中央提出的「港人拥护」不同于此地有些论者和某些传媒所说的「民望」。必须值得一提的是,有个别传媒及一些论者为什幺硬将「港人拥护」等同「高民望」来解读,当然有他们的政治目的和图谋,他们以「高民望」为参选特首投票意向,假若特首选举结果与他们所作的「民调」结果不同的话,就藉此大造文章。这就是反对派近年惯用的伎俩:以「民调」制造「民意」和「民望」,作为反对理由和误导公众。所谓「民望」或「高民望」是虚的,讲白一句是可以由人制造出来的,别的不说,就说近年政府三司十一个局长的「民望」高低起跌,就被港大民调玩弄于股掌之中,一些局长说些反对派不中听的话,或是说些刺中他们要害的话,「民望」就即时下滑,某个司长说些对他们有利的、合心意的话,某个司长的「民望」就上升,连特首梁振英也不能幸免。
中央提出「港人拥护」而不提「高民望」作参选条件,想来自是有周密考量的。这是笔者对中央提出参选特首「四个条件」的一点个人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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