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民建联会务顾问 谭耀宗
近日建制派立法会议员提出修改议事规则的建议,反对派极力反对,「拉布」手法层出不穷。他们甚至不惜在会上叫嚣捣乱,企图令会议中断,并妨碍立法会保安人员执行职务,行为令人侧目。
规则委员会曾讨论改规则
笔者从2008年开始,连续两届担任立法会议事规则委员会主席,十分清楚在过去8年,面对议会「拉布」情况恶化,议事规则委员会不断讨论各种应对办法,并提出建议。只是碍于反对派阻挠,加上分组点票的限制,这些办法才无法付诸实施。实际上,目前建制派提出的修改基本上只是落实这些建议。举例而言,现时议事规则规定,立法会主席、全体委员会主席或任何常设或专责委员会主席如发觉有议员在辩论中不断提出无关的事宜,或冗赘烦厌地重提本身或其他议员的论点,可指示该议员不得继续发言,但其他委员会的主席并无这个权力,在维持会议秩序方面面对很大限制。目前建制派提出将这个权力赋予其他委员会主席,实际上建议早在2011年已经由议事规则委员会提出,只不过在立法会上被反对派否决。
从2012年开始,立法会内的「拉布」情况恶化,在审议《2012年立法会(修订) 条例草案》期间,反对派议员动议逾1300项修正案,并在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就修正案重複发言。在2014年,当时的《拨款条例草案》于2014年4月9日恢复二读辩论,「拉布」议员不断点算人数,又合共提出1163项修正案,并在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不断发言,结果要到2014年6月4日草案才获得通过。立法会共用了约148小时,历经17个会议日,才完成这个条例草案的所有程序。
建议非凭空而来
在这段时期,议事规则委员会对防止议员提出大量琐屑无聊修订、不断重複冗赘发言,以及点算法定人数等问题,作出详细研究,包括参考海外议会的做法。我们知道,美国、英国、加拿大、澳洲、新西兰等国议会都容许通过动议终结正在进行的辩论,将议题付诸表决。另外,一些议会订立较低的法定人数要求,或规定只在会议开始及表决时才点算法定人数。针对大量修订的问题,一些议会也容许议长将这些修订合併。当时议事规则委员会考虑过的建议,包括:明文规定不可动议全体委员会主席认为琐屑无聊或无意义的一项修正案或一系列修正案;容许立法会主席选取修正案,以供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进行辩论及表决;当立法会因没有足够法定人数出席会议而要休会后,主席可于短时间内重新召开会议,以继续处理议程上的事项。这些建议都因为反对派坚持反对而未能在大会提出。目前建制派提出的修订,包括了这些建议。
另外,议事规则委员会也研究过全体委员会法定人数,以及呈请书的问题。的确,当时立法会所聘请的英国御用大律师认为,全体委员会的法定人数必须跟随大会的要求,但其立论的理据却受到质疑,立法会其后另外聘请的本地资深大律师也不认同其理据。至于呈请书的问题,议事规则委员会内早有意见认为,立法会议员人数已增加至70名,仍然维持只需20名议员就可以要求成立专责委员会,门槛太低。而笔者的看法是,立法会一贯有通过议决成立专责委员会的正常机制,如果只要20名议员同意,就可以另外通过呈请书方式成立专责委员会,最后只会导致正常机制形同虚设,这个情况并不合理,应予修正。目前建制派修改议事规则的方案,採纳了降低全体委员会法定人数的做法,并提高通过呈请书成立专责委员会的人数要求。
总体而言,建制派的建议绝非凭空而来,以往曾经过议事规则委员会的深入研究探讨。这些建议审慎合理,有法律基础,其目的也只是尽量减少那些令市民无比反感的「拉布」,令立法会可以回复正常运作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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