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智库香港经济及物流政策研究中心 于承忠、袁尚文
现时,有关高铁香港段「一地两检」的争议不断。其实,高铁香港段可参考「深圳湾模式」,即内地执法人员在西九龙总站的指定区域执法,除了出入境、清关及检疫外,还可以享有部分拘捕权。
深圳湾口岸在2007年启用,全国人大常委会在2006年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对深圳湾口岸港方口岸区实施管辖的决定》,授权港府在深圳境内的港方口岸区範围内实行全封闭式管理,实行香港法律,并由香港的执法人员管理。这既符合基本法及「一国两制」,亦不会增加旅客的法律责任或减低他们的法律权利。在运作上,深圳和香港会有各自的口岸区,区内按本身的法律和规例进行海关和出入境检查。双方口岸区相互毗邻,但不会重叠,以免造成司法混淆或真空。
若然广深港高铁没有「一地两检」的措施配合,香港离境与内地入境均须分别在两地办理出入境手续,这样的话,广深港高铁香港段则无法併入整个大中华高铁网,效益亦大打折扣。事实上,港深西部通道(包括深圳湾口岸)自开通以来实行「一地两检」的经验证明是成功的,并造就了一个便民的好开始。
「一地两检」推广到其他口岸,也当有助两地的人流和物流;只须在设于香港的联检大楼内,一并完成香港与内地的海关及出入境手续,大大缩短过关时间,以便利市民、促进经贸及贯穿交通网络,打造香港成为中国南大门人流的集散点。在此情况下,落实在香港「一地两检」,实现两地铁路网的无缝连接,其意义将更深更远。希望市民理性理解当中利弊,政府也应理顺相关政策和措施,平息争议,发挥和创造在中国「八纵八横」高铁网络的无穷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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