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 朱家健
渎誓六丑被法院裁定宣誓无效而被取消立法员议员资格,如今余波未了。立法会行管会向他们追讨预支薪津,部分人已与行管会达成和解协议并归还款项,然而,梁国雄却对行管会不瞅不睬,至今仍未就还款意向和安排作回覆,最终立法会行管会或将依法律程序向梁国雄追讨欠款275万元。
梁国雄已被裁定失去了立法会议员资格,不再是立法会议员,自然不能把预支的薪酬和津贴「袋袋平安」。况且,所追讨的款项均是公帑,行管会有责任确保公共资源用得其所,按程序向相关人士讨回欠款,绝不允许梁国雄赖皮走数,而且,行管会已运用酌情权,决定只向六人追讨预支的议员薪酬、津贴和营运资金,这是清晰的,不存在灰色地带,他们和助理既然没有付出劳动,回吐预付款项也是符合公众的期望。梁国雄既未还款,又没回覆行管会和解释,显然是厚颜无比。
梁国雄过往在担任立法会议员的劣行罄竹难书。如今,落得被追债的下场,何必当初?当日渎誓的时候,梁国雄等人已应预计后果,并为自己的错误承担责任。款项不能不了了之,追讨欠款的法律程序也不能一拖再拖。为了公众利益和维护立法会行管会的尊严,行管会有必要依法向梁国雄採取法律行动,包括申请他破产。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梁国雄作为「债仔」更不应假装被政治迫害。纳税人的公帑是真金白银的,有血有汗,不容採「拖」字诀和耍无赖。长毛渎誓浪费公帑,本身已是愧对市民,如今,再拖欠债务,霸佔公帑,自然是全城谴责。眼下,长毛已是强弩之末,穷途末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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