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不利创科发展

来源:新闻中心作者/编辑:编辑 2018年06月25日


狮子山学会营运总监 白仲祺

近日最低工资委员会进行公众谘询,学会认为委员会在谘询文件清楚列明最低工资带来的祸害,例如减少低技术劳工的工作机会,因此,任何的最低工资都会带来祸害,就算受害者的人数多幺微不足道,甚至根本并未被经济数字记录,他们的权益都应受到保护,所以香港应该全面取消最低工资。

成年人应该能够为任何交易自由订立合约条件,此乃自由社会的一个重要元素。可是,在干预某一方的利益下,今天很多合约,例如僱员合约,已受大量限制。对于工资、长期合约解僱时的安排、强迫性退休金,及很多政党要求的工时限制等等,结果是令小本生意更难经营,政策倾斜大集团、大商家,结果为香港带来很多预计不到的损失。例如有一个年轻人,毫无工作经验,但勇于尝试,获得老闆的赏识,愿意让他做「跟班」,在没有报酬下,跟着此老闆工作。这可能是年轻人一次大好机会。可是,就算双方同意,法例都不允许无薪工作,无论工作对员工本身有多大的利益。

最低工资是一个获得大量研究的议题。由于很多国家都设有最低工资多年,此政策的影响已经被很多研究记录。多个研究指出,最低工资会增加失业率,对于年老或年轻低技术劳工的影响特别明显。

很多欧洲国家由于最低工资水平高,年轻人的失业率成为极严重的问题。笔者对此特别关注。香港一直被批评为落后,尤其是与祖国邻近城市比较。政府官员亦表示要推动创科。问题是,一个不断增加最低工资的政策,怎能鼓励市民成为创业者?

笔者常与创业者沟通,明白他们都希望减少政策阻挠,特别是限制僱员自由和一些导致活动不能进行的过时法例。例子有最低工资、阻止众筹的法例和共享经济的限制等等。

任何营运初创企业的商家,都冒着风险。他们可能想进入一个全新的行业,或者以全新的方式营运旧的经济行业,对于他们,目标都是可能在数年后,进攻行业获得大量的市场佔有率。肯为这些初创企业打工的,可能接受更大的风险,以期企业数年后成功时,分享成果。可是,现时最低工资允许僱主以股份方式支付工资,让僱主与僱员为初创企业一同冒险吗?答案是根本没有此安排。笔者认为如果政府想鼓励更多人发挥创意,便应该立即取消最低工资,鼓励香港人为理想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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