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局长李家超昨天表示正考虑行使《社团条例》第八条并发出命令,禁止香港民族党运作,但会给香港民族党21天时间申述,「之后会作出决定」。李家超指出,一旦决定禁止运作及刊宪后,有关组织就会变成非法社团,任何人身为非法社团成员行事、参加集会、捐助有关组织均属违法,有关人士或面临罚款甚至监禁。这是香港回归后首引《社团条例》禁止「港独」组织运作。
「港独」组织危害国家安全
根据《社团条例》第8条,订明在以下两个情况,社团事务主任可以启动程式,建议保安局局长禁止社团的运作或继续运作,包括社团事务主任合理地相信禁止任何社团或分支机构的运作或继续运作,是维护国家安全或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或保护他人的权利和自由所需要者;或该社团或该分支机构是政治性团体,并与外国政治性组织或台湾政治性组织有联繫。
香港民族党是2016年3月宣布成立的首个以「港独」为目标的组织,引发中央和特区政府的强烈反应。国务院港澳办表明,坚决反对任何「港独」言行,极少数人成立「港独」组织,危害国家主权和安全,相信特区政府会「依法处理」。特区政府立即跟进,指「港独」言行违反基本法,将「依法处理」。律政司则表示,「港独」主张有违基本法第1及第12条,所有涉及违反基本法或可能构成刑事罪行的行为,律政司会密切关注,有需要时採取合适的行动。
两年多来,由于当局没有及时对「港独」组织「依法处理」,致使「港独」组织争先恐后纷纷成立,并与「台独」、「藏独」、「疆独」和「蒙独」相勾结,形成「五独」合流之势,严重威胁国家安全。
去年数名「自决派」立法会议员就已赴台出席「台湾国会关注香港民主连线」成立活动,与「台独」组织沆瀣一气,力图使「两独」合流组织化、表面化;不久前「香港民族党」陈浩天,与台、疆、「南蒙古」等「独派」代表勾连,筹备成立所谓「自由印太联盟」,狂言要联合周边地区分裂势力「围堵中国」。紧接,「台独」组织「台湾青年反共救国团」在台湾举行论坛,不少「港独」分子又参与是次论坛,图谋和其余「四独」即「台独」、「藏独」、「疆独」和「蒙独」连成一气,威胁国家的领土完整和主权安全。
港府做法值得支持
基本法23条尚未立法,香港迄今尚无「港独」入刑的先例,但不代表特区政府无法可依。香港是法治之区,在法律的武库中,不乏对付「港独」的重武器,香港已有「叛逆罪」,还有《刑事罪行条例》、《官方机密条例》、《社团条例》等,这些条例足以涵盖「港独」大部分罪行,也就是说,即使没有23条立法,特区政府仍有足够法律手段检控「港独」组织和分子,是不为也,非不能也。
现在,特区政府首引《社团条例》禁止「港独」组织运作,虽然姗姗来迟,但毕竟开了严禁「港独」组织运作的先河,值得充分肯定。
习近平主席去年视察香港,明确划出了不允许触碰的三条底线:一是不允许危害国家主权安全;二是不允许挑战中央权力和香港特区基本法权威;三是不允许利用香港对内地进行渗透破坏的活动。习主席清楚划出这三条底线,对于维护国家的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具有重要的警示意义和实践意义。值得留意的是,习近平在讲话中特别提到,香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制度还有待完善。
庆祝香港回归21周年时,行政长官林郑月娥表示,在过一去年,特区政府坚持一国之本,在大是大非上态度绝不含糊,对触碰国家底线的行为,绝不容忍。「港独」组织就是触碰国家底线的行为,特区政府考虑行使《社团条例》第8条并发出命令,禁止香港民族党运作,就是对「港独」组织绝不容忍的态度,值得广大市民支持。
香港工商专联会会长 杨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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