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就业证凝聚人心

来源:新闻中心作者/编辑:编辑 2018年08月10日

香港专业人士协会会长 陈建强

要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推进粤港澳融合凝聚,三地人才互通共用,是其中一个关键要素。然而,在就业许可制度下,港澳人士北上工作须申请就业证,当中手续繁複,加上各个城市的安排各异,影响跨境就业及聘用的积极性。国务院决定拆墙鬆绑,宣布取消该项规定,并要求相关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制订细则,进一步推动港澳居民在内地工作和生活的便利化和自由化。

内地2005年发布的《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和《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在聘用境外(包括港澳台)人士在内地工作时,需要根据就业许可制度,提交文件为受僱人办理就业证,包括僱佣机构的营业执照、受僱人健康状况证明、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劳动合同、学历证明文件等;另外,就业证的使用期不超过两年,变更单位须重新办理,各地要求更略有不同。

在过去的实施过程中,有内地企业因程序繁複而减少甚至拒绝聘请港澳人士,亦有港澳人士放弃北上,整体制约了港澳人才到内地就业的积极性。粤港澳大湾区肩负支持港澳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的使命,积极推进「放管服」(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优化服务),突破体制机制壁垒,实现要素自由流动,方便民众和企业。

习近平总书记去年视察香港时,提到「中央有关部门将积极研究出台便利香港同胞在内地学习、就业、生活的具体措施,为香港同胞到广阔的祖国内地发展提供更多机会,使大家能够在服务国家的同时实现自身更好发展,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

继去年8月和12月推出两批便利措施,国务院日前决定取消包括「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等11项行政许可,并将在短期内出台相应的配套措施,避免出现政策「空窗期」。持续拆墙鬆绑,优化内地营商环境,并将增加港澳台人员在内地就业创业的便利性,让他们更深入地融入内地,更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专才,为国家发展作出贡献,最终有助凝聚向心力。

取消就业证,让人快速联想到居住证的问题,相信更多其他便利港澳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生活、就学、投资、创业的政策措施将会陆续出台,形成合力推动扩大开放,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形成一个统一市场,并成为推动中国「经济改革开放第二波」的新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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