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饷宽减趋利避害

来源:新闻中心作者/编辑:编辑 2019年01月09日


李明生

人生有两件事逃避不了:一是死亡,二是交税。所以,当政府宽减差饷,各界自然拍手称贺;反之,当政府收紧宽减,各界难免不情不愿。有见及此,不难理解,近日立法会内几乎众口一词,反对当局建议仅容许每名业主就一项物业获得差饷宽减。

不问苦了谁 应问政策原意

事实上,谁又不希望税负减少一点?相信无人会向退税说不。然而,即使税款不受欢迎,政府还是不得不徵税,否则政府就无法正常运作。道理本来显浅不过。故此,是否加税、是否退税等等,就不能够一味高举缺点──试问谁又不知道税款的缺点?关键是,新措施是否利多于弊,是否符合公共理财原则。将优点和缺点放在天秤上衡量,才是建设性讨论的应有之义。

当然,议员份属民意代表,意味他们被推选出来后,自然要替选民及业界发声,包括反映不满变相加税的立场。相关道理同样显浅不过。可是,难道政府就没考虑过,调整税策对不同持份者的一切影响?查政府方案内,便罗列了新措的正反效果。议员们将反对意见铺陈出来,诚有助当局加深了解社会的关注及忧虑,进而思考如何完善甚或应否落实政策;惟相关理据是否具有新意、是否令讨论豁然开朗、是否足够将新措推倒,则是另一回事。

始终,为何新建议仅容许每名业主仅能就一项物业申领差饷宽减?理由是原来做法存有不公,令有产一族的福利有点嫌多了,尤其是持有多项物业的「大业主」。换言之,此举一大宗旨,在于理顺「财富再分配」的操作,变相从有产一族多取一点,相对地向无产一族多发放一点。尤其于今日楼价天高的时代裏,有楼者和无楼者的财富差距出现天壤之别;新建议循楼市入手加强分配,无疑是今次政策调整的最大底因。果如是,有声音说,这会令持有多项物业的人士不满,以至打击买楼收租的中产生计等等 试问,相关说法又会否跟政策原意和市场环境背道而驰?

再者,「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相信很多人均认同国家主席习近平的这番话。过去,港府已推出连串「辣招」,尤其新徵了额外印花税,主要针对打击短期「投机」行为;另外,在针对二套房业主的从价印花税的基础上,现在政府进一步打击楼市「投资」需求,降低持有多项物业来放租收息的诱因,岂不有助落实上述习主席的理念?虽然,这肯定会减少市场上的租盘,但楼市的投资性需求减少,则必然会对整体楼价构成下行压力,引导楼市向下降温。

走笔至此,可以看到,倘若有人要反对上述举措,重点就不在「会否令大业主受苦」,而是在于「应否令大业主受苦」。假如,有反对理据足够合理,说明政府不应打击楼市投资需求,则这场讨论才有价值可言;否则,如果公众普遍认同楼市应由用家主导,而非续沦投机者及投资者的生财工具,就实看不到理由要反对当局新建议。

漏洞必须堵 再另回馈商界

当然,新建议有好些漏洞都值得深究。例如,在五个政府方案中,文件也直认不讳,假若容许「业主」定义包含「公司」在内,则不排除会衍生滥用机制之窘,即透过不同「公司」(业主)来分别持有多项物业,从而继续享有差饷宽减的优惠。

故此,当局提出第二方案,即将「业主」定义限于「个人」,把「公司」剔除于外,这样就可有效堵塞上述漏洞。

惟这又衍生另一个问题,就是持有工商物业的公司业主,岂不因此无法再享差饷宽减?某程度言,实际经营工商业务的业主,也是物业市场的用家,而非纯粹的物业炒家或收租客啊!此外,过往惯例显示,类似的非住宅物业一般会由租客代业主缴交差饷,而当差饷获得宽减时业主亦一般会将退款交回租客;也就是说,新建议落实后,就连相关租客用家亦可能惨受牵连。

其实,要解决上述两个问题绝对不难。一方面,将「公司」从「业主」定义中剔走,乃是必然之然的,不然新措就一定会名存实亡;否则的话,为何还竟然要大费周章,去製造一个会漏水的水桶?也莫说,当大家发现水桶漏水时,政府亦必承受巨大非议压力。另方面,要确保非住宅物业的用家和租客能够受惠,当局只消微调政策便成,例如,可在取消差饷宽减的同时,改用其他诸如利得税退税的办法取代;所重的,乃保证受惠的均为实际经营者而非空壳公司,退税款项亦毋须再假借业主之手来回馈租户。毕竟,从政策角度来看,透过利得税退税来鼓励商业本来便较差饷宽减更加适切,亦为环球各地回馈商界的主流做法。

说到底,政府要理顺「财富再分配」,同时并降低对用家及商业运作的影响,争取趋利避害的办法肯定比困难为多,社会各界也肯定对此乐见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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