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先生:你好!
小弟近期得知你在聘请员工时,在待遇中设有「每月一天月事假」,不禁有点担心。
小弟虽与你所持理念南辕北辙,但仍于深宵中写下此信,提出一些想法,相信坚守言论自由、认为不同意见人士要互相尊重的你,绝不会因此怪责小弟的唐突。
在你的招聘广告中,虽没有指明有要求应徵者的性别,但在待遇一栏中就开宗明义说明是:「每月$ 有每月一天月事假,星期一至五 」,却不是「如女士成功获聘,可有每月一天月事假」,此难免会令人以为你是想拒绝男士前来应徵,而根据平机会《性别歧视条例》,就算未有明显的歧视意图,也可能已经违法。
说到身体不适,其实男士也会因压力而产生莫名头痛、难以集中精神工作的日子,但在你的招聘广告中半点不提男员工也可享有不需病假纸的有薪例假,难道男员工不需例假,是因为女士确比男士孱弱?我有点担心别人会误解你是在歧视女性。
对女士来说,除了岁数和个别特殊数字,生理周期可说是极重要的私隐,除了同性的家人、丈夫、情人或较亲密的闺蜜外,基于比较保守和感到尴尬,女士们一般都不会随便向其他人透露何时月事来潮。英国某市场研究公司便曾研究,在面对男上司查问请假原因时,约有三成的女员工都会以其他理由作出解释,小弟不才,曾混地区工作数年,印象中议员们在申领医疗津贴时,提交证明时也可隐去病情一项,以保护私隐,小弟估计你的月事假是不用女员工提供医生病假纸证明的,但既已列明,即当女员工向你申请此例假时,变相不能不向你透露她的私隐,更何况月事假令你对女员工的生理周期了如指掌,这叫对方的丈夫或男友情何以堪?
本来,作为僱主的你,与僱员如何制订合作条件,纯粹是你们之间的合约关係,作为旁人,实无必要如多事公般指指点点,不过,要解决以上疑虑,且两边也能讨好,小弟实替一向关心劳动群众的你感到压力和头痛。
就算是小弟的一厢情愿吧,小弟建议你以后在僱员合约中,要列明「女员工XXX(姓名)自愿向僱主披露我如月事等生理私隐情况」及「男员工XXX(姓名)同意不能享有与女员工同等的在职待遇」,以给作为僱主的你的一点保障。只是小弟最后想提醒一点,你的友党正大力推动「合约反口期」,所以亦请你提防僱员在签约后,会反口不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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