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经贸商会会长 李秀恒
粤港澳大湾区规划被称为国家未来一世纪的首要百年大计,可见其在国家整体规划中的分量。香港过去20年,因产业结构没有多大变化,已渐渐落后于形势,故如何抓紧大湾区规划的机遇,实在是未来发展的重中之重。
打造大湾区,对香港的经济发展可说有诸多好处:一来,经济共同发展能够「做大个饼」,饼大了,各方所分到的「一杯羹」自然有所增加;二来,香港不但可以帮助区内以往主营内销产品的企业「走出去」,发展国际市场,亦可拓宽港企的内销市场;三来,香港的金融服务业可以吸引大湾区的企业来港上市、融资,并在本港设立海外发展总部;四来,香港的人才及专业服务优势,可以在大湾区内充分发挥。
要打破各自为政
此外,对改善香港的民生亦有好处,因随着大湾区的交通网络全面升级,九市二区形成了「一小时生活圈」,为港人增加了很多休闲娱乐的新去处;其次,政策上的互通让人才资源、土地资源等得以互相补给,一定程度上可纾解香港人力及土地短缺的问题。
过去,珠三角经济规划是地区性的,即是各自为政,但今次的粤港澳大湾区规划则是面向全世界的,目标是打造一个不逊色于纽约湾区、三藩市湾区和东京湾区的区域经济体。若论硬件,珠三角城市群的各种基础设施和客观条件,包括生产能力、运输能力、人口和消费能力,实力绝不弱于上述三个湾区;至于软件,人才和创意也不成问题,最关键是如何建立一个粤港澳可以共融的分工合作体制。
与上述世界三大湾区相比,粤港澳大湾区最大的分别,就是区内存在制度、货币等方面的不同。香港和澳门是特别行政区,与内地虽为「一国」,但实行「两制」,三地存在边境关口,亦各有不同的关税政策,将来粤港澳如何在不同体制下分工,此课题颇複杂。
举例说,香港是国际金融中心,但香港的金融规管条例和司法制度有别于内地,如日后与广东省九大城市在企业融资等方面出现争拗,有需要进行仲裁或诉讼时,在何处审理?按哪一方的条例作为裁决依据?一连串的问题,若不及早协商,取得一个各方都接受的準则和制度,写入规划内,共同遵守,到有事发生便会「剪不断,理还乱」。
寻求最大公约数
在国家的「十三五」规划中,《港澳专章》明确提出支持香港巩固和提升国际金融、航运、贸易三大中心地位,强化全球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地位和国际资产管理中心功能,推动融资、商贸、物流、专业服务等向高端高增值方向发展。同时,《港澳专章》亦提到支持香港发展创新及科技事业,培育新兴产业,以及建设亚太区国际法律及解决争议服务中心,为香港在这两方面的发展提供助力,缔造新的机遇。这是中央对香港的定位,所提到的相关行业,全都是香港的强项。
《粤港澳大湾区合作发展规划》相信快将公布,期待这份规划有助大湾区内的「九市两区」明确分工,能够结合每个城市自身的历史、地理、资源等条件,找到最适合发展的方向,避免恶性竞争。早前,国家发改委在一个智库论坛上提出了「创新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这个新的表述。发改委副秘书长范恒山表示,考虑到粤港澳大湾区有「一国两制」、双关税、双法律体系等实际情况,推进粤港澳大湾区一体联动,便需要进行深层体制创新探索,寻求三地规则可接轨、可打通的最大公约数,为不同制度、体制下三地的融合扫除障碍。
换言之,大家都明白到,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基础和条件都已具备,成败在于三地制度能否磨合。如果大湾区的创新体制取得成功,相关经验将可作为其他自贸区的极佳参考,尤其「一带一路」涉及更多不同的国家制度、宗教信仰及民俗习惯等,更需要创新体制配合。
下一篇::岂可「播独」歪曲基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