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子文
立法会九龙西补选的提名期将在10月2日开始,刘小丽随即展开大规模宣传,宣称成立所谓「九龙西地区支持会」,并获得包括民协、民主党、公民党在内近20个反对派团体支持。刘小丽的选举宣传品亦大量在地区上散播。她至今仍未正式宣布参选,但各种选举宣传已经进行,其行为正是名副其实的「偷步宣传」。
刘小丽是「自决派」
刘小丽摆出一副捨我其谁的参选姿态,但恐怕未必过得了「入闸」关。在上次港岛补选中,选举主任在取消周庭参选资格时指出,周庭在提名表格列明政治联繫为「香港众志」,基于该党认为香港可「自决」公投是否「独立」,周庭作为「香港众志」核心成员,定必推动该党主张,从表面看来,她并不拥护基本法及效忠香港。这说明主张「港独」、「自决」人士都不能「入闸」,原因是有关言论与基本法相违,而主张「港独」、「自决」的参选人亦不可能拥护基本法,自然不符合参选资格。
刘小丽是一名「自决派」分子,其「小丽民主教室」亦公开提出「政治自决」主张,表示:「香港要政治自决,我们首先需要培养真心认同自决精神、明白自决重要性的香港公民,或至少可以令抱持这些价值的人成为香港的大多数。」她并指出:「香港人固然应该政治自决,但这个自决需要以实践民主和社会正义为必要条件。道理很简单:一个从中共独立出来却又不民主的香港,又和19年来的特区政府小圈子统治,有何分别?」刘小丽的「民主自决」与「香港众志」的政纲如出一辙,上次周庭被取消选举资格,对于刘小丽自然应该按同一标準。
对于有反对派人士辩称,「自决」并非「港独」,不能以「自决」纲领来取消参选人资格,这种说法似是而非。
「自决」就等如「港独」。基本法委员会主任李飞已明确指出,任何人提出「自决」,只是「改变用词」提出「港独」,他认为「自决」与「港独」的本质都一样,都是违反基本法,「自决」只是「港独」的另一种表述。这明确反映了中央对于「自决」的「定性」,任何人过去或现在主张「自决」,就是主张「港独」,因而并不具备参选立法会的资格。这条界线是十分清晰的。
刘小丽取态激进
刘小丽不但主张「民主自决」,更以推翻中央政府为职志,较不少「自决派」人士更加激进,刘小丽在被DQ后,多次发表要推翻中央政府的言论。在去年9月28日纪念「佔中」以及支持被判入狱者的集会中,刘小丽就在台上宣称﹕「这个政权是罪孽,我们要把它推翻,每个人都有有权决定的时刻。」刘小丽此前更指这次参选最大敌人是中央,这些言论充分暴露刘小丽敌视中央、企图推翻中央的极端思维。
香港的政治制度是由国家宪法与香港基本法共同规定,参与公职的一个基本前提就是要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的现实。这既是法律的要求,亦是政治的要求。香港实行「一国两制」,但香港并不存在推翻内地社会主义制度、推翻执政党的自由。邓小平在1987年会见基本法起草委员会时就表示,「有些事情,比如1997年后香港有人骂中国共产党、骂中国,我们还是允许他骂,但是如果变成行动,要把香港变成一个在『民主』的幌子下反对大陆的基地,怎幺办?那就非干预不行」。「一国两制」从设计第一日开始,就不存在可以推翻共产党的「自由」。因此,香港公职人士不能挑战中央,任何人踰越界线,自然不可能参选。
刘小丽既然不承认中央政权,要打倒中央政权,自然不会拥护宪法,也不可能拥护基本法,这样的人还具备参选资格吗?美国会容许反对联邦制度、宣称要「肢解」美国的人参选吗?道理是不说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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